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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鹤岗市向阳区法院为50个农民工讨回8万劳务费
2005-09-08 11:04   

 
  近日,向阳区人民法院为50个农民工讨回8万余元的工资款。

  王某是江苏人,在村里很有威望。去年夏天,王某带了村里50个农民到鹤岗打工。他们在一建筑工地干活。工程完工后,老板只给了一部分,眼看就要到年关,村民们都等着拿钱回家过年。王某急切地向施工单位催要劳务费,可是施工单位一拖再拖。村民们很生气,王某理解大家背井离乡出来挣钱辛苦,却拿不到钱是啥滋味。王某让村民们先回家过年,自己留下等着劳务费。一等又是半年,劳务费还是没有着落。家里天天都有人去要钱,妻子受不了给他打电话催促他赶紧回家。王某没要到钱没有脸回去。别人告诉他起诉到法院,王某抱着一线希望起诉到法院,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款并承担诉讼费用。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,快速结案,快速执行。近日,王某拿到8万余元工资款及追讨欠款所发生的费用。王某高兴地说,如果我早就想到法院,就不至于等那么长时间,可以早些回去与家人团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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